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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章 国色天香

“五十两”

嗯,明智的做法,但是不抬价的话我岂不是辜负他的期待了:“不够,一百五十两”。

秀才想了一会,才慢慢地回话了“这个价要加上明年你们李子的四成的收成”

“不成,李子已经被定了六成,剩下四成是要留着自己吃的”

“你们再拿这些钱去别处买李子”

“凭什么,你们怎么不去别处买”

“你们产的好吃,京城也只争取到了六成,另外四成怎么也定不下来,要是能定下来,可以加钱到二百两,躺椅送你”

眼珠一转,我那不怎么聪明的脑袋突然聪慧了起来:“那算了,一百两给我,我还你躺椅。”

齐景非愣住了,似乎被我坐地起价的奸商模样吓到了。之后他慢慢走来,似乎直接动手抢,然而面上却波澜不惊。

要不是猜到他的想法,我还以为他只是在散步而已。于是我用手指了指地上的“楚河汉界”,三王爷掩耳盗铃的计划也就破产了。

话说,这个王爷真好欺负,我跨界什么也不说,自己却不会越过自己定的边界,我要是个淑女说不定会被迷住了,然而,我不是啊(摊手)。

那天中午过后,我们就各自回自己的地盘,虽然的我是暂住的,但洒家住得那是理直气壮,嗯,有点不要脸,但这也不是我想的啊,我也是委曲啊,恨不得拿筷子敲“我家住在曲山镇的旁边,家中有屋又有田……”

实际上我也这么做了,敲得那叫一个五音不齐,六声不辨,而且我晚饭是在屋外吃的,吃完后就把碗翻过来,还把桌子摆在了边界上,直接开始嗓音污染。

自然我是嗓音的直接受害者。不过,那够能对方能过,自损七分算不了什么。看情况,对面屋里的人似乎也忍耐不了多久了,接下来就是毅力的对决了……

不过这东西似乎会上瘾,难听是难听,额,我承认是极度难听,但是爽啊!而对面越是默不作声,我越是为所欲为,哈哈哈哈。

最终对面动了,齐景非呼了声“青河”,就见一个十六七岁左右的少年,端着切好的西瓜上来了,之后一主一仆就开始啃西瓜了。

看着那熟悉的带叶瓜蒂,那是我们舟山和曲山特有的种植方法,瓜蒂会盘一圈,带着一两片叶,十分美观,但这更主要是标示那是我们出产的。你说西瓜这东西吧,平日里也不是多想念,但就是有人在你面前吃的时候就会让你十分的饥渴(食欲上)。

最终在我的灼热眼神下,王爷大手一挥,分了我,额一个西瓜的十六分之一。妹,摔,这点只够塞牙逢啊!然而我并不舍得摔,耻辱而愉悦地吃完了,然而我的大脑告诉我“还不够”放大,加粗和感叹号的那种。

有了上文的这些铺垫,我在王爷入浴时进来偷瓜是不是就显得合情合理了呢?喔不,这不叫偷,在我们乡下,过路的人渴了,是可以到田里摘瓜吃的,所以这不叫偷,只是为了止渴。

而我也不是在王爷入浴时进来的,而是王爷在我摘瓜来止渴时突然进来沐浴了,而我,这不是偷窥,而是欣赏,不对,只是为了选择在合适的时机从这床底出去。啧,这货还真不赖,脱衣后健壮的胸肌,修长的指甲,长长的发鬓被挽起,白皙的脸也就展现出来了。

我平时看人时都是注意其细节表情,却很少整体地去看了,完整地来看,齐景非是个不折不扣的美男子,他的相貌,会让人想湖边的雾霭,有种静谧的感觉。发如白霜,虽然是褐发,却因打湿而泛有白光,让人想到了湖边结霜的枝条。

这些枝条,一些盘在他的头上,轻轻地被肩膀挂起,一些浮在湖面又或是伸入了湖面,在水的漫光和湖的雾气里显得有些模糊;而其身躯,虽极为放松,却也不会让人有种慵懒的感觉,反而像是水中孤立的大石,孤耸水中。

孤石被湖水打湿,轮廓变得柔和,之后孤石背对着我,把手叠放在木桶边,头也靠了上去,不知道是小眠还是在安享这难得的时光。如此详和,让我不由想到一个如此的男子若是陷入爱情还会这样平静吗?

然而对我来说是个再好不过的时机了,于是,我这个采花大盗,就从床底的阴影中爬了出来,匍匐着,眼看着离门口只有一步。

“你要去哪里?”不些不悦的声音传来,不用想也知道这声音的主人应该早就发现了我,直到我快逃离的时候才叫住了我吧。从小大手大脚的我,自然不会在潜行,隐匿等技能上加点,这种距离不被发现我都不信。

这种时候要怎么办呢,怎么办呢?

“你看,今晚的月色好美”尽力表现得平静的我脸不红心不跳地扯开话题,并在身后的雾霭回过神来之前,五步作三步地跑出了齐景非的房间。

清心阁,我跑回了我暂住的小屋,说是小屋那是恰如其分,本来不算小的房间,摆满了一排排的书,留给主人的休息位置真的不多,过去几天里我还有些不满,但现在却非常感谢这个满是书墨,颜料的房间。

我要开始写话本了,说起来这个好像是我教给舟山和曲山的那帮镇的。十四五岁那年,我突然想转型,于是到处分发自写的满是自夸却一点不合实际的,我作为一个温宛可人的小姐的话本,并要求其他人也要为我的形象塑造作努力。

话说那段时期的我还真有种秦始皇建长城的霸道,但他们也不是敢怒不敢言的小百姓。

于是各种反面的话本飞起,不过其中也有秀才们为我写的“黎女侠仗剑平百乡恶贼”之类的女侠风话本,但不久后就没了,因为女侠没人看啊,这世道太和平了,这帮闲的出病的镇民最喜欢看恶女之类的话本,久而久之我的形象也就一去千里了。

额,说远了,大抵是刚才的画面太震撼,现在我脑中无数灵感,想法在运转,碰撞。于是我研墨,落笔。

“万物有灵,且说有桃木铜镜,是纣王亲赠妲妃。

妲妃是女娲派往祸商朝气运,乱其天数,直到最后甚至被要求取其商纣性命。

纣王却像知晓一切一样地说道:‘我所拥有的一切都是爱妃的,而我所没有的,我愿为爱妃取来,我这性命,爱妃若是喜欢,那便拿去,有何可犹豫的?’

终究,妲妃还是没能下手。

‘怎么可能下得去手。妲妃不过是当年大王所救的小狐狸罢了,如今,小狐狸怎么可能下得去手?

只是啊,我的大王,你忘了当年的小狐狸了吗?’

而后妲妃被杨戟所捉,纣王赶到时,只留此镜,虽是桃木与青铜制,却在朝歌三天三夜的大火中,炼入了纣王的血泪,柔情。通体化成绯红,名曰绯镜。

又百年,绯镜通灵,化而为人,身高八尺,长发垂肩,面无可视。然其终不可修而成仙,介因其与炼入了纣王与妲妃的情丝,情丝不斩,不可成仙。此镜终究也只能徘徊阴阳两界。其貌不可现,终身雾霭,好于溪湖入浴。其入浴时,山雾笼雾,若有有缘人从雾中来,心映于湖中,雾霭自散。”

写到这里时,不知怎么地,觉得绯镜有些可怜,担负他人的情丝,却使得自已不能超脱。于是我加了几句“所谓缘者,红绳所系,绯镜因而与他人结缘,跳出了纣王与妲妃,入别一段情,若是此情得解,是而为人,是而为仙,皆有可能。”

之后我为话本配了两副图,一副是纣王纵火朝歌与自尽燓,用了橘色,水平晕开了整幅画,然后在远处添上破碎的朝歌城与最高处双手向天的纣王。

纣王只给了个远景,没有细画,但大火中的纣王伸手向天,一定是在向天讨回他的爱妃;第二张我画的是一个湖边靠着山石的美男入浴,整幅画并没有描边,湖边的山石与其躯体晕在了一起,带着霜条的,或伸入湖面,或从其入顶经过,延伸而开的枝条与其头发晕在了一起,小雪,薄雾和湖面的反光混在了一起,其面容却因太过接近船灯而只能看出个轮廓。

我画的入迷以至于身旁多了个人也不知道,当我抬头时,迎上了一张有些不平静的脸,却因为背光看不真切,却像极了画中的绯镜。

绯镜的脸渐渐平和,他轻轻地向我走近,坐在我的身旁边,自然地拿起我刚完成的话本,说是话本,不如说是我的怪异杂谈。

清心阁地方小,我坐着的长凳即使两人坐在一起也有些拥挤,互相的呼吸听得见,心跳也仿佛能听到一样,我知道那是耳朵听到了我自己血液涨落的声音,我也在十五岁以后第一次切身地体会到男女的差距。

明明平日里只感觉是个瘦弱的书生,这么近距离,能发现衣服被撑起来的痕迹,手臂虽然不算粗,但也在衣服底下撑出肌肉的纹理;身高在往日里看起来和我差不多,现在坐近了就能发现他比我高了半个头,若是站起来,应该高我整整一个头了吧。

更让我有些难以接受的是,他身上有种淡淡的花香,并不冲鼻,我闻不出那是什么,但能感觉那是一种树上开的花,和着皂角的味道,让我哪怕闭上眼,也能清楚知道身边的是一个高大清秀的刚入过浴的男子。

这种香味不断地明示或是暗示我,身边的是一个男子,哪怕是假小子长过来的我,也有些脸热,不想他看出,因而把头向旁边偏开了。

不过,不知怎么地,我无比好奇他看我话本的表情,于是眼睛的余光总是不由自主地转了向齐景非。

能看见齐景非有些沉思的表情,伴着摇曵的灯火,脸上或明或暗,但其目光却柔和而坚定地看着话本,看得我的脸上更烧了一些,要不是灯火摇曳,大概就会让他看到我发红的脸了。

应该是看完了话本,齐景非终于看向了我,盯了我好一阵,而我也终于从我往日不齿的妖羞模样中回过头来,倔强地和他对视。

说实话,摇曳的灯光弄得我有些眼花,也看不太清他的神情。半晌,似乎从什么回忆中醒来,他轻轻地问了句:“最后的那个才是有缘人吗?”

也没等我回答,他就从灯光里走出,迈向他自己的小屋。

2017-01-0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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